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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去年全市落实城乡低保救助对象逾12万人
来源:揭阳新闻网 作者:记者 潘一兵 发布时间:2020-03-03 09:06:5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去年,我市把落实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科学分解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十件民生实事提标任务,全市共落实城乡低保救助对象125740人、支出47906.3万元。


  去年,我市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城镇低保补助水平在2018年人均月521元的基础上提高50元,达到人均月571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在2018年人均月246元的基础上提高25元,达到人均月271元。另外,我市对2019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和当地现行特困供养救助标准执行,达到人均月城镇1315元、农村958元。去年,全市共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924人、支出16468.37万元。


  为改善孤儿生活条件,去年,我市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去年1月1日起,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机构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685元,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25元的标准,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自行调整。其中,普宁市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85元,分散供养提高到每人每月1125元。去年,全市各地全部按新标准发放,全市共发放孤儿保障费1636人(其中,集中供养425人,分散供养1211人),发放保障金2482.38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作为广东省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是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我省关于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从2019年1月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19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2640元。各地民政、财政、残联部门切实加强协调、积极统筹、保障资金,协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足额发放,各地已按有关要求,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发放补贴资金。同时,我市全面启用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残疾人相关信息已录入系统,并对已享受补贴的残疾人和新申请对象通过系统实现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发放。去年,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788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709人,两项合计发放资金1.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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