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揭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以网站公示的方式征求了公众意见,公示起止日期为2018年5月21日至2018 年6月19日。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市国土资源局 | 1.建议进一步做好与《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衔接。《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所指的揭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榕城区、揭阳产业园、空港区和揭东区,土地总面积为1047.02平方公里,安排建设用地总面积272.4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为222.39平方公里,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48.01平方公里。《揭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372平方公里,至2020年总建设用地规模已控制在270平方公里。对于规划文本中第11页第(2)建设规模中的有关数据,建议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相关成果予以核对。该段中“各项建设用地。”的表述应补充完整。 | 采纳 | 已与《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进行衔接。 |
2.规划中的项目,涉及永久占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当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开展可行性研究,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 采纳 | 本次规划作为专项规划,在上层《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的用地布局指导下规划。《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应当与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 | ||
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地394号)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和申请建设用地资料,同时应查明压覆矿产资源情况。 | 采纳 | 已将相关内容补充到市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的相关章节。 | ||
2 | 市水务局 | 一、《专项规划》P26:联围情况 | 采纳 | 按意见修改相关文字表述。 |
二、《专项规划》P46:水安全主要问题 | 采纳 | 按意见修改相关文字表述。 | ||
三、《专项规划》P42-45 水资源现状该部分内容请补充多年平均相关资料。 | 采纳 | 按意见补充相关资料。 | ||
四、《专项规划》P67 水土流失的预防及保护措施 | 采纳 | 按意见修改相关文字表述。 | ||
五、《专项规划》P42-45 超标排水系统规划 | 采纳 | 按意见修改相关文字表述。 | ||
六、《专项规划》P190“揭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分工建议表”职责分工 | 采纳 | 已修改落实。 | ||
七、其他 | 采纳 | 已修改落实。 | ||
3 | 市环境保护局 | 1.建议该规划增加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的篇章,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对规划进行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调整优化。 | 采纳 | 规划方案充分考虑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2.建议核实水质目标,枫江(揭阳段)到2019年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运行前,入榕江北河再口断面水质达V类,连通工程运行后,水质达IV类;中离溪广东省地表水功能规划没有水质目标区划,《揭阳市水质考核断面工作方案》初定2020年水质目标为IV类。 | 采纳 | 枫江水质目标增加备注“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按此目标控制,未连通前按Ⅴ类作为控制目标”;中离溪水质目标定为Ⅳ类。 | ||
4 | 市林业局 | 1.规划P8,《揭阳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解读“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到58%以上,森林蓄积量893万m³,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全市陆域面积的8%以上……。”修改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到55.92%以上,……,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全市陆域面积的5.5%以上。”修改理由:2016年我市森林覆盖率为55.54%,“十三五”时期揭阳市林业发展规划中我市森林覆盖率目标值为55.92%;目前,我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已占全市陆域面积的5.5%,继续扩大范围的空间非常有限。 | 采纳 | 按意见修改相关文字表述。 |
2.规划P9,“揭阳市“十三五”环保规划的指标体系表”中第35项目标值,森林覆盖率目标值相应修改为55.92%,并删除“其中山区68”的指标要求。修改理由同上。 | 采纳 | 按意见修改相关文字表述。 | ||
3.规划P67, 4.4.2水土流失的预防及保护措施:“在林区采伐林木应当遵守森林采伐作业规程,釆伐方案或者采伐作业设计中应当有水土保持措施。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采伐林木的,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采伐后应当将采伐方案或者采伐作业设计及其批准文件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在林区采伐林木应当遵守森林采伐作业规程,采伐方案或者采伐作业设计中要注意保护林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周边植被破坏”。 | 采纳 | 按意见修改相关文字表述。 | ||
4.规划P191,“揭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分工建议表”中, 林业局负责“1.负责研究公园、绿地、湿地等海绵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标准和实施细则。2、负责市属海绵型公园和绿地的建设与管理维护,指导各市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的建设与管理维护。”修改为“1.根据部门职责,协助研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绵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标准和政策文件。2.负责将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及要求落实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中。3.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需征占用林地的,负责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 | 采纳 | 按意见修改相关文字表述。 | ||
5 | 市气象局 | 1.第二章2.2.1中(1)气候、水文概况数据有误。 | 采纳 | 按意见修改相关文字表述。 |
2.揭阳国家气象站区站号有误,正确区站号为59315。资料是否使用的是59088? | 采纳 | 按意见修改相关文字表述,规划所使用气象数据为气象局所提供的站号为59135的数据。 | ||
3.本规划使用的暴雨强度公式为汕头市,揭阳市已经制定 2016年最新的暴雨强度公式。 | 采纳 | 已修改为揭阳市2016年最新的暴雨强度公式。 | ||
4.2016年全市年平均雨量有误,应该以气象数据为准。 | 采纳 | 已修改落实。 | ||
6 |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 蓝城区和珠海(揭阳)产业园均已撤销,请统一使用规范名称“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 | 采纳 | 已修改落实。 |
7 | 榕城区人民政府 | 1.揭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必须与榕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用途使用土地;规划涉及项目建设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须依法落实用地报批手续。 | 采纳 | 已修改落实。 |
2.建议尽量优化规划内容,节约建设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采纳 | 已优化落实。 | ||
3.建议公园规划结合现状进行布局。 | 采纳 | 公园规划在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确定的绿地系统规划上进行落实。 | ||
8 | 揭东区人民政府 | 1.该专项规划应与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 采纳 | 本专项规划基于《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揭阳总规用地布局已与揭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 |
2.专项规划有关章节中“揭东县”建议改为“揭东区” (如第135页) | 采纳 | 已修改落实。 | ||
3. 第190页“国土资源局”中第一点保证海绵城市建设項目的土地供应”建议改为“优先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 | 采纳 | 已修改落实。 | ||
4. 该项目如采用PPP模式进行融资,要充分科学论证,入库要合规性,包括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省推广运用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及行业标准等规定。 | 采纳 | 已校核优化。 | ||
9 | 市发展和改革改局 | 无意见 | -- | -- |
10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无意见 | -- | -- |
11 | 市交通运输局 | 无意见 | -- | -- |
12 | 揭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 无意见 | -- | -- |
13 | 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无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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