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的议案》(揭府案[2020]10号)。
会议认为,市政府增加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有利于做实、做大、做强市属国有企业,增强国资国企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会议决定:批准《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的议案》,市政府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将相关财政注资纳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