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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1 17:4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关于做好2023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的通知》(揭市人社明电〔2023〕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属下市建筑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如果同一岗位考生入围面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参见《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市建筑工程综合服务中心)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主体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审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严格按照《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有关规定执行,重点审核有关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

  三、复审时间

  2023年11月23日(周四)上午9:00-11:30。

  四、复审地点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具体地址:揭阳市临江北路东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人事科;联系人:彭彤;联系电话:0663-8291655)。

  五、需提供资料

  (一)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须A4纸双面打印);

  (二)笔试准考证;

  (三)居民身份证;

  (四)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4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五)本人免冠彩色1寸照片;

  (六)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中共党员相关证明等)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须带齐相关材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复审地点接受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在2023年11月23日下午17:00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审核实施单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报名后更换电话号码的考生请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七、关于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初定于12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市建筑工程综合服务中心)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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