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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轻型厢式货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2 17:0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5日,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区梅云吉荣路双梧村路口,示证检查到司机陈某驾驶粤VXXX13 轻型厢式货车,从揭东区运载钢瓶装液化石油汽至梅云,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车当次运载瓶装液化石油汽共37 瓶(已充装的 33 瓶,其中 50KG规格的4瓶,14KG规格的29 瓶;空瓶4瓶,其中14KG 规格的3瓶,5KG 规格的1瓶)。经询问陈某,该车当次运费为人民币90元整,执法人员现场请陈某出示粤 VXXX13 轻型厢式货车的道路运输证,陈某不能出示相关证件及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询执法信息系统,陈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资质。

  【调查与处理】

  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制作完现场笔录后,对粤 VXXX13 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扣押,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并告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和行政救济途径,陈某表示无异议并签收该文书,通过询问并制作笔录和证据收集固定后发现,陈某使用粤 VXXX13 轻型厢式货车运输钢瓶装液化石油汽,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 2021 年版)第134 项,违法程度属于一般情节,对陈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危险货物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二)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三)企业章程文本(四)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包括:1.未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交拟投入专用车辆、设备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等有关情况。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2.已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五)拟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已聘用的应当提交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以及驾驶证及其复印件。(六)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证、租借合同、场地平面图等材料。(七)相关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清单。(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 2021 年版)

  第134 项  属一般情节的(即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及责令停止运输经营。

  【典型意义】

  日常生活中汽油、柴油、液化气等这些常见的燃料都属于危险货物,需要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人员及车辆来运输,可总是有部分经营者和个人,为了经济利益铤而走险,在自身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屡屡违法进行危险品运输,我国法律规定,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相应的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等条件,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相应许可后才能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用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那就是行走的“定时炸弹”,无时无刻不在威胁市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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