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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26 17:1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近期,哈尔滨松北区一居民楼租户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墙导致房屋出现严重安全隐患,广东省个别地区也出现类似事件,教训深刻,引起广泛关注。

  为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我市行业状况,印发《关于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迅速开展室内装修安全隐患风险专项排查与规范整治行动,防止类似风险的发生。

  那么作为业主或者房屋使用人,应该如何安全规范地进行房屋装修?

  首先,业主或者房屋使用人要加强对房屋安全问题的重视,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要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登记,业主或者房屋使用人应持不动产权证明材料(或者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申请人身份证件、装饰装修方案等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手续。并与物业服务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明确约定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和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装修材料、废弃物的临时堆放、运送与处置等,并认真自觉履行协议约定的事项。

  在装修过程中,业主或者房屋使用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禁止下列等行为:1.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客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搭建建筑物、构筑物;5.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6.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7.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业主或者房屋使用人在发现房屋安全隐患时,应按照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安全鉴定结果及时委托设计、施工单位维修加固房屋。

  房屋装修看似是“一家之事”,但稍有差池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危及公众安全和损害公共利益,房屋安全还需大家协力守护。如果市民群众发现小区内违规装饰装修的行为,可以及时向物业小区、社区和各级住建部门反映或通过急难愁盼留言平台、12345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向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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