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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10 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建村函〔2022〕32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上级关于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从源头上预防农村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住建部组织编制的《“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转给你们,供各地在宣传工作中使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农村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做好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加强选址安全、结构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科普教育,对提高农民群众建筑安全意识,预防农房安全事故发生至关重要。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把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在明确专人负责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农房安全疑问的同时,做好农村自建房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解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因地制宜牵头组织编制农房设计图集免费供农户选用,结合当地实际制作安全常识图、安全事故警示视频等,发放到各乡镇、街道,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作用,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党群服务中心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张贴海报,向建房农户免费发放建房安全告知书、宣传手册和农房安全事故案例光盘等,因地制宜广泛深入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大力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等融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

  三、切实提高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实效。各地要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引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鉴定为C、D级的危房及时向产权人(使用人)下发整治告知单和安全告知书,引导农户规范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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