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建质〔2022〕3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工作要求及5月26日住建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培训会议部署,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我市建筑统计范围为本地城镇范围内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包括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包括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管理的、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办公建筑;统计内容包括建筑基本信息、能耗统计及本地区2021年度新建绿色建筑情况;能耗统计时限为2021年度。
二、加强组织实施。请各县(市、区)住建局按照住建部《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等相关要求,联合房管、城管、水务、城燃等主管部门协同开展能耗统计,指导督导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填写相应统计表,组织供电、供气、供水等单位提供建筑用能数据。
三、数据报送。各地需落实人员负责本次能耗统计工作,通过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报送系统(http://jznh.mohurd.gov.cn),使用本地区注册码注册账号并填报“基1:城镇建筑能源资源消耗”和“基3:城镇新建绿色建筑”表格(注:一个地区的注册码可供多人注册账号使用)。统计人员信息表请于6月1日前报送,系统填报工作请于6月6日前完成,开展专项工作的情况请于6月8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1.统计人员信息表
2.基1: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
3.基3:县(区)城镇新建绿色建筑信息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孙虹,传真:8291672,邮箱:jyjszak@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