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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年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12-30 15:4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建质〔2021〕7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岁末年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坚决守稳安全生产基本盘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全力以赴强化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落实“六项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房屋市政工地实施“六个100%”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岁末年初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2021年年终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截污管网工程)。

  二、检查时间

  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4日(具体检查时间及行程另行电话通知)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各县(市、区)住建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推进情况,岁末年初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

  2.工程建设项目执行法定基建程序的情况;工程项目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情况;全面实施“两书一牌”签订等工作情况。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质量安全责任的情况;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位及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情况,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落实闭环整改工作情况。

  4.危大工程实体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施工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等内容,落实危大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地下涉水工程“六项措施”落实情况。

  5.施工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状况、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工地及食堂卫生管理情况、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品质提升工作情况。

  6.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截污管网工程地基验槽、满水试验、闭水试验等实施情况;绿色建筑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7.根据《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及临时用房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隐患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实情况。重点突出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和火灾风险较高场所管控。

  8.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检查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行为的情况,包括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等。重点抽检钢材、建筑用砂、防水材料、建筑构配件、电线、安全网、脚手架扣件和钢管等建材的质量情况。

  9.冬春季常态化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个100%”措施落实情况和疫情防控演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全面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新进工地人员和外地来揭返岗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疲措施落实情况;工地办公、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通风及定期消毒杀菌情况。

  10.检查建设工程资金拨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1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四、检查方法

  1.听取受检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2021年本辖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推进等情况的汇报。

  2.检查组采用飞行检查方式随机抽查各受检地2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抽查受检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材料,并检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状况。

  3.反馈意见。检查组事后向受检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反馈检查情况。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检查采取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和市住建局组织检查组重点抽查、督查三个阶段。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督促施工企业等责任单位在2022年1月5日前完成施工现场的自查自纠工作,并组织开展辖区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布置,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3.请各受检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检查组提交2021年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书面材料、在建工程一览表。




2021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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