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审计局:
对于贵局在《揭阳市审计局关于市直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函》(揭审整改函〔2020〕16号)中指出有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经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账表不符”的问题
一直以来,市财政局都没有将市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资金反映在年度的部门预算批复中,部分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也是由该局代编,我局历来也是将该部分项目资金的拨付独立建账核算,平时没有将该部分资金的收支与单位机关预算经费收支一起并入财务核算账套。而2019年度决算时,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该部分资金的收支纳入部门决算,致使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与财务核算账套预算支出出现较大差异。
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编报年初预算,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争取该局将我局有关预算项目完整反映在年度部门预算批复中,并将根据预算执行情况,真实准确编制年度决算。
二、关于“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工资福利支出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
对于该问题,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已积极落实整改,于2020年9月联系建设银行揭阳市分行安装好基本户银行代付系统。今后,该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由受委托银行发放各项津贴补贴,避免使用现金发放。
三、关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经费支出项目”的问题
今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加强对相关财经制度的学习,并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严格使用现金,大额现金支出将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避免现金结算。
四、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因业务工作需要,我单位于2005年9月报经市财政局批准,开设了预算内和预算外两个零余额账户。其中,预算外零余额户44001790105058021018长期以来较少使用,在2019年全年没有发生额。自2020年起,原市房产管理局因机构改革撤销,属下九家事业单位划归我单位管理,租金收入、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需通过我单位上缴财政专户。今年年初以来,市财政局便将上缴的部分资金返拨至我单位预算外零余额户44001790105058021018,该账户目前尚需继续使用。
今后,我单位将按照《揭阳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揭市财库[2018]48号),积极与市财政局进行业务沟通,待确认有关资金无需通过该账户结算后,我单位再按照规定程序,对该账户予以清理核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