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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揭阳建设网 发布时间:2013-07-19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建[2013]55号
 
 
 
市房管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揭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我局于2008年6月27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揭市建[2008]62号),因其主要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和公共管理需要,现决定即日起废止。
专此通知。
 
年七月十九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公文 规定 废止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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