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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0 16:5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揭阳市区保障性住房租金调整和承租户名变更管理的通知》(揭市建保〔2022〕3号),现将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租金减免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1.市市区保障房小区租户陈光明,于2023年3月2日取得特困证,拟给予该户将房屋租金由公租房租金调整为廉租住房租金;

  2.凤林小区租户周俊贤,残疾人,家庭成员2015-2019年病重住院,缴交租金确有困难,拟给予减免2020年10月至2023年3月租金。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8日;

  受理单位: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东;

  联系电话:0663-82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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