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东新城各单位:
    现将《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揭市财采〔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严格执行。



    附件: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揭阳市粤东新城财政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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