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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法院:"调解三步法"调出温度解出速度
来源:揭阳日报 作者:□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李 洁 杨晓仪 发布时间:2024-03-19 10:08:5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近年来,普宁市人民法院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解纷前沿阵地作用,因地制宜地开展调解工作,在实践中总结出诉源治理“调解三步法”工作方法,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职能向前端延伸,推动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


  何谓“调解三步法”?“‘调解三步法’要求办案人员以‘如我在诉’意识,先找准争议点,在厘清当事人诉求,最后通过有效沟通纾‘法结’解‘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普宁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如是介绍。据统计,2023年以来,普宁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分流率76.38%,诉前调解结案3959件,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调解三步法”,一揽子化解纠纷


  “148万元赔偿款全部到账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全部解决了,谢谢法官!”近日,因意外导致双腿截瘫的外地劳务者杨先生在收到全额赔偿款后,第一时间给法院打来电话表达感谢。这是普宁市人民法院采用“调解三步法”一揽子化解纠纷的生动实践。


  杨先生跟随领队林某来到普宁,负责练江综合整治工程果陇村一鱼塘边污水井的除污工作。2022年10月份,杨先生在井下作业时,因污水井塌方,致全身多处骨折,双下肢完全截瘫,后转院康复治疗。


  杨先生出事后,该鱼塘整治工程承包方郑某陆续支付了医疗费23.8万元。因与工程发包方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郑某、林某关于赔偿款金额及各方赔偿比例等问题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杨先生遂将三方起诉至普宁市人民法院池尾法庭。


  法官查看了诉讼材料后,认为该案若进行开庭审理,不仅耗时长,不利于当事人的治疗,也会影响到练江综合整治工程的进度,遂将该案转入诉前联调程序。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立即按照“调解三步走”工作方法开展工作。


  调解员根据诉讼材料归纳了各方争议点,并经现场走访、电话沟通等,法官和调解员迅速厘清当事人诉求。抓住双方都想尽快并一次性解决问题这个关键点,调解员展开了耐心调解,并确定了合理赔偿数额。


  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郑某再偿还杨某各项赔偿款合计148万元。协议达成后,郑某很快履行完毕,该案至此顺利完结。


  “调解三步法”,促线上调解更高效


  “感谢法院工作人员,既解开了我俩的‘心结’,还少了奔波劳顿。”童女士与邱先生离婚纠纷的高效化解,同样得益于普宁法院“调解三步走”工作方法的运用。


  童女士与邱先生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夫妻感情破裂。童女士遂向普宁市人民法院洪阳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女孩由其抚养等。


  洪阳法庭审查立案材料时,发现童女士提交的材料中有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具备调解基础,决定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员了解到邱先生在巴西,而童女士常年生活在深圳,之所以拟定了协议而没有正式离婚,是因为双方在女儿的抚养问题上有分歧。获知双方争议焦点后,调解员耐心释明了诉前调解的特点及优势,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进行调解。因双方当事人身处异地,洪阳法庭决定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开展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办案团队快速解决双方分歧,准确摸清双方诉求,缓和对立情绪,耐心解开双方的“心结”并释明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离婚,女儿由童女士直接抚养,邱先生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0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且每月可探望婚生女孩1次。1个小时的调解工作,让这场持续了2年多的离婚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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