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跨龙江河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揭市环(大南海)审〔2024〕1号
2024年1月
24日
通过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公用事业中心
广东省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大南海分局
地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政务服务中心A206
联系电话:0663-6208825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