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揭阳市新粤绿环保有限公司年产碎石20万吨、砂副产品10万吨、泥块副产品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函
揭市环(大南海)审〔2019〕1号
2019年7月26日
通过
揭阳市新粤绿环保有限公司
广东省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溪西镇后山村塘池场部(建设地址地理坐标为北纬23º01ʹ33.51ʺ,东经116º06ʹ11.58ʺ)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环保局或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大南海分局 地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大院2号楼202 联系电话:0663-6208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