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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咨询业务工作的答复内容公布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8-24 15:1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问:办理技术合同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您好,具体材料如下,办理流程您可以在我局网站办事指南及科技业务专栏查询。

        申报登记时需提交资料:

        1、卖方主体证明材料:法人证书(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必须提供此证明)(可用副本)或本人身份证(外籍人士可用护照)。会员单位不需提供此证明。

        2、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文本(正本及全部附件,合同文本推荐使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至少一式二份(登记机构需留存一份),字迹清楚、签字盖章完整有效(复印件黑章、签字无效),涉外合同需有与原件一致、有效的中文文本。登记时需用科技部编制的示范合同文本(文本可从网站下载),买卖双方签约时未采用此文本的,可由卖方按照原合同内容填写并签字盖章补充。

        3、提供财务预算清单,核定技术性收入,核公章和财务章。

        (注:1、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2、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3、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4、技术内容中有“见附件的”须提供所有的附件材料。

        合同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包括: (1) 合同主体不明确的;(2) 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3) 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专利合同:

        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办理认定登记。

        涉外合同:

        涉外合同登记需提供合同文本(不是中文要译成中文,中英文都要附上),外经贸厅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委托书、双方营业执照、财务预算清单盖财务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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