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持续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位存在问题整改提升的通知》(揭市创文办〔2024〕1号)精神,我局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有关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没有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整改情况:已在一楼大厅投屏展示行业规范,并落实专人加强管理。
(二)机动车乱停放占用无障碍停车位1例(政务大厅正门前)。
整改情况:已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门口东侧设置无障碍停车位1个,并设置移动提示牌。加强日常停车管理。
(三)机动车乱停放2例(政务大厅正门前)。
整改情况:已落实专人加强日常机动车停放管理。
(四)榕城区、揭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志愿服务站点的志愿者未穿戴袖章、帽子或马夹等标识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成立由管线副局长为组长,人员从办公室抽调的文明创建指导组,对各县区政务大厅进行巡查指导,督促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下一步做法
一是加强与各窗口单位的联系,督促窗口成员单位配合履行文明创建有关工作,不断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提高市民对窗口服务的满意度。二是不定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各层的服务指引清晰、内外环境整洁干净,中央空调、饮水机、座椅等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办公场所无垃圾、烟头,厕所无污渍、臭味,母婴室环境舒适,大门口路面无破损、停车规范有序、无障碍设置完好。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巡查、指导,确保均能按文明创建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
揭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