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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典松)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2]第75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证字第0047508号

李典松

房地产权证

260.4㎡

揭阳市东山区9号街以东4号路以南长城住宅10、11号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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