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典松)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2]第75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证字第0047508号 | 李典松 | 房地产权证 | 260.4㎡ | 揭阳市东山区9号街以东4号路以南长城住宅10、11号 |
|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