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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MB2C95227W/2021-00099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批复
发布机构: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2-23
名称: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惠来县华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茶铺村、犁集村)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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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惠来县华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茶铺村、犁集村)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2-24  浏览次数:-

惠来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惠来县华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茶铺村、犁集村)〉的请示》(惠自然资〔2021〕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来县华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茶铺村、犁集村)》,并请你局严格按照该方案使用华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调入地块位于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的规定,通过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方式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本方案调入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惠来县华湖镇茶铺村、犁集村,总用地面积9.381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8.5677公顷、建设用地0.0234公顷、未利用地0.7904公顷;调出地块包括13个地块,位于惠来县华湖镇,总用地面积9.381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9.3104公顷、未利用地0.0711公顷。

  三、请你局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惠来县华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茶铺村、犁集村)》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

1.《惠来县华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茶铺村、犁集村)》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