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建市〔2021〕10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86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一)2020年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二)2020年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接消防设计审查工作以来,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书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
二、检查对象
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的单位,从事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单位。
三、检查内容
(二)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首要责任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主体责任、制定及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落实审查责任情况。
(三)勘察设计文件落实编制深度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消防安全性情况,结建式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情况等。重点检查勘察、建筑、结构、消防、人防专业。
(四)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套幼儿园建设、配套通信设施、充电场所等标准规定的执行情况。
(五)应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图系统)情况,实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情况。
四、检查程序
(一)各单位自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附件1)进行自查。
(二)市级抽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抽查。抽查时间和抽查项目另行通知。
1.受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受检项目材料目录》(附件3)将受检材料上传到审图系统。审图系统已有勘察设计文件且未作修改的,无需再上传。
2.检查组通过以下方式对受检项目进行检查:一是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检查;二是开展实地检查。
3.检查组对每个受检项目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下发执法建议书;对存在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下发整改通知书。
(三)检查通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下发执法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进行督办,责令各地依法处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人员。
五、有关要求
(一)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健全本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水平。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质量检查工作,并将本辖区2020年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及承接消防设计审查工作以来,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书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按附件4格式汇总,于2021年3月20日前上报市住建局。
(三)实地检查时,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受检项目或受检单位准备纸质受检材料一份。受检材料图纸须按勘察、建筑、结构、消防、人防专业分开装订,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专业和文件图纸目录。
附件:1.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
2.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表
3.受检项目材料目录
4.项目汇总表
2021年2月22日
(联系人:魏燕东,联系电话/传真:8291670,邮箱:jgk8291670@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勘察 |
现场及试验室工作执行标准情况、工程勘察实施情况 | 勘探及取样是否满足要求,勘察技术方法和勘察工作量是否合理。包括勘探点布置是否合理,勘探孔孔距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勘探孔深是否满足规范、设计及施工要求,技术孔、控制性钻孔比例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地质异常段是否加密勘探孔,遇断裂、洞穴等不良地质时勘探孔加深是否足够,取样数量、方法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原位测试手段选用、设备性能、数量、深度是否满足要求,水文地质试验方法选择是否合理(必要时)等。 |
室内试验项目是否满足岩土性质、工程类型、设计、施工需要,主要土层试验数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编制技术文件、工程勘察成果情况 | 岩土层划分依据是否合理、岩土层划分是否正确。 |
岩土物理力学参数等勘察成果是否准确,地层、水文地质参数、岩土参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
场地与地基的建筑抗震设计基本条件是否准确,包括场地类别划分、抗震影响基本参数、地震液化的判别是否准确等。 |
对地质灾害和特殊性岩土的评价是否正确;水和土对建筑材料腐蚀性影响评价是否正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及措施建议是否准确合理。 |
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评价是否准确、全面。 |
成果是否经过内部审核、是否按照强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
工程勘察报告是否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签章,签章是否齐全。 |
技术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要缺漏。 |
是否有其他文字、数据、图纸的错误。 |
强制性标准条文 | 是否严格执行。如违反,应指出违反的具体规范条文。 |
一般标准条文 | 是否违反,影响工程质量程度如何。 |
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情况 | 项目负责人是否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等。 |
其他工程勘察质量相关内容 |
设计 |
设计依据 | 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是否准确;基础资料是否满足要求;设计是否执行立项、规划、人防等主管部门批文。 |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完整性 | 专业图纸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单位和个人签章是否完备并符合要求;涉及危大工程的是否注明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
强制性标准条文 | 是否严格执行。如违反,应指出违反的具体规范条文。 |
一般标准条文 | 是否违反,影响工程质量程度如何。 |
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情况 | 项目负责人是否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等。 |
内部审核 | 内部审核制度是否完善,校审意见单是否齐全,内部评审、方案会审记录是否齐全,专业间互提资料单是否齐全,内部各级复、审核意见是否落实全面,文件的签署、专业会签是否完整。 |
初步设计审查落实 | 施工图设计中是否说明初步设计专家意见(包括其它评审意见)的执行情况。 |
设计交底 | 是否按照要求执行设计交底制度,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图纸会审制度。 |
设计文件修改、变更 | 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是否合理,设计变更是否履行规定的程序。 |
建筑 | 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总体情况 | 总平面设计是否满足规划部门要求,单体建筑功能、主要特征等是否符合立项、规划部门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拟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符合规范要求。 |
建筑设计质量检查要点 | 平面布置中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交通组织是否合理,楼层净高尺寸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消防设计是否满足有关要求,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救援场地、建筑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及防火构造措施等是否满足相应的规定。无障碍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项目的使用功能是否满足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等。 |
结构 | 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总体情况 | 结构选型、结构布置是否存在不合理或投资浪费等问题;荷载取值、结构计算、结构安全等级、结构重要性系数、结构使用年限及耐久性、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等级、抗震构造措施等是否符合规范。 |
地基基础设计质量检查要点 | 基础选型及埋深、天然地基持力层、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及整体稳定要求。抗浮设防水位是否正确,采取的抗浮措施是否合理、可靠。 |
上部结构及地下室结构设计质量要点 | 是否合理设置变形缝,采用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是否合理;钢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所采用的结构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稳定设计要求,支撑系统及主要节点和支座形式是否合理、可行;幕墙结构选取的结构形式是否合理、安全、设计参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计入幕墙对主体结构的荷载作用;大体积混凝土结构与超长结构的处理措施是否合理;结构构件配筋、钢结构构造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消防 | 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总体情况 | 总平面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平面布置、安全出口布置、消防电梯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
消防设计质量检查要点 | 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总平面部局和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和层数,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避难;建筑构造防火:防火墙,建筑构件和管道井,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疏散楼梯和疏散楼梯,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天桥、栈桥和管沟,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入口,消防电梯, 直升机停机坪;消防设施的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和排烟设施;消防电气: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人防 | 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总体情况 | 人防地下室的位置、规模、战时及平时的用途是否符合城市的人防工程规划及地面建筑规划;人防地下室的防护等级是否符合规定;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给水排水和供电照明等是否满足战备需求。 |
人防地下室设计质量检查要点 | 建筑功能分区、防护单元设计是否满足战时的使用要求;埋置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规定;人防地下室的出入口、进风口、排风口、排烟口和通风采光窗的布置、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计计算荷载及结构计算是否正确;结构材料选取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构造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是否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套幼儿园建设、配套通信设施、充电场所等标准规定。 |
其他工程设计质量相关内容 |
附件2
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表
检查部门: 检查时间: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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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 合格书编号 |
| 实施联合审图 (可多选) | □消防 □人防 □技防 □未实施 |
建筑类型 (可多选) | □取消或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的项目 □保障性住房 □超限高层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共建筑 □其他房屋市政工程 □非房屋市政类特殊建设工程项目 |
规模及投资 | 建筑面积: m2 | 高度: m | 地上 层; 地下 层 | 投资: 万元 | 其他规模参数: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 质量问题 |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
违反(错审漏审)强制性条文数 | 违反(错审漏审)一般性条文数 | 其他 | 责令改正(次) | 罚款(元) | 其他处理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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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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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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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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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技术 审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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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建情况 | 无障碍环境建设 | 配套幼儿园建设 | 配套通信设施 | 充电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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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填写:有或无
2.“配建情况”填写:已同步设计、未同步设计、无需配建。非房屋市政类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可不填写该项。
3.“实施联合审图内容”填写:消防、人防、技防、未实施。非房屋市政类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可不填写该项。
附件3
受检项目材料目录
一、质量终身责任制材料
(一)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所在单位,变更情况等;
(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三)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勘察设计文件
(一)工程勘察。
1.工程勘察合同文本;
2.勘察大纲(纲要);
3.现场钻探、原位测试、测量及土工试验的原始记录;
4.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含文字、图表、照片);
5.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二)工程设计。
1.工程设计合同文本;
2.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分专业装订);
3.结构计算书;
4.设计依据(立项批复及规划许可);
5.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三)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技术审查)。
审查合格报告书(包括审查意见书和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文件)。
三、幼儿园、充电场所等配建落实情况
四、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实地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时提供)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2.附件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