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789446789P/2024-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2-26
名称: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文号: 揭应急〔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02-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粤应急〔2024〕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督促抓好落实,并于 2024年3月至9月期间,每月28日前将“八个一”(制定一个分工方案、建立一个任务清单、制定一个宣贯培训方案、设立一个宣传专栏、开展一次对照检查、开展一次专题宣讲、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行动落实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含文件、图片、视频等)一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1.揭应急〔2024〕9号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