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5·12”闪爆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环保和安全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的通报》(粤安监管三〔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关于印发〈揭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揭安监〔2018〕75 号)的部署,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三个一律”,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县(市、区)结合揭安监〔2018〕75 号文要求,于6月20日前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安全监管局(联系电话及传真:8768299)。
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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