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揭市环审〔2025〕14号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2.揭市环审〔2025〕15号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索引号: | 11445200007026553G/2025-00168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4 |
名称: | 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07-14 |
主题词: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揭市环审〔2025〕14号 | 2025/7/8 | 通过 | 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广太镇黄芽山村地块 |
2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揭市环审〔2025〕15号 | 2025/7/8 | 通过 | 广东东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663-8768741) | ||||||
地址:揭阳市区揭阳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生态环境大楼 | ||||||
2025年7月14日 |
附件:
1.揭市环审〔2025〕14号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2.揭市环审〔2025〕15号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主办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663-8768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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