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5200007026553G/2025-00035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02-07
转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可凝结颗粒物的测定 干式冲击冷凝法 方法指南(暂行)》的通知
揭市环函〔2025〕52 号
2025-02-08

转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可凝结颗粒物的测定 干式冲击冷凝法 方法指南(暂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08  浏览次数:-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可凝结颗粒物的测定 干式冲击冷凝法 方法指南(暂行)>的通知》(粤环办函〔2024〕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继续强化细颗粒物管控相关工作。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揭阳生态环境监测站


附件:

1.粤环办函〔2024〕71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可凝结颗粒物的测定 干式冲击冷凝法 方法指南(暂行)》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