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现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的通知》(粤环办〔2021〕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展VOCs整治工作,切实落实治理措施,强化现场监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2日
(联系人:林敏,联系电话及传真:8768733,电子邮箱:hb88889999@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索引号: | 11445200007026553G/2021-00271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2 |
名称: | 转发《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的通知 | ||
文号: | 揭市环函〔2021〕301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
主题词: |
各分局:
现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的通知》(粤环办〔2021〕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展VOCs整治工作,切实落实治理措施,强化现场监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2日
(联系人:林敏,联系电话及传真:8768733,电子邮箱:hb88889999@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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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663-8768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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