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下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揭阳市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7个方面组成,内容涵盖揭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揭阳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www.jysepb.gov.cn,下称网站)下载。
一、概述
2016年,揭阳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在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环保信息共928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51个,依申请公开文件93个,其它信息784条。
(一)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渠道。我局在局网站设置栏目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办事受理信息和结果公告等,提供资料下载服务、办事导航、高级检索、腾讯微博、新浪博客,QQ实时咨询等服务栏目,还设置了“两学一做”专栏、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中央环保督察专栏等信息公开栏目。另外,2016年,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环保揭阳”多次进入南方周末发布的“中国政务绿色公号周榜TOP20”市县级排行榜。
(二)加强督促指导,完善公开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局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由驻局监察室会同局办公室到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督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查缺补漏,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完善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做好重点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在局网站上实时发布市区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按时公布饮用水源及地表水监测情况,2016年,市区空气质量公布率为100%,饮用水源水质公布率为100%。
二是做好减排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环保责任考核结果及相关信息,公开87个项目的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市局发放3家、空港经济区发放58家、揭阳产业园发放25家、大南海发放1家),公开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排污许可证号、排污口名称、主要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限值、有效期限。
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我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受理公示62项次,审批前公示62项次、审批公告62项次,验收受理公示 45项次,验收审批前公示45项次,验收公告45项次。
四是做好固废危废信息公开。公开了2016年揭阳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信息1条;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信息106条,进口固体废物申请39条。
五是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包括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等。公开行政处罚决定21个,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个,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4个,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2015年案件18件、2016年案件4件。
六是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我市共有国控企业9家,其中污水处理厂8家,废气国控企业1家,监测完成率100%,网上公布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个人或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46件,全部按时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情况
2016年,我局在局网站上公开市人大建议答复1件、市政协提案答复5件。
七、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揭阳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一些不足,比如个别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够、主动性不强等,接下来,我局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改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每季度一次局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做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三是修改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根据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改完善《揭阳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严格实施。
2017年3月22日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