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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服务】公证收费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0-04-21 16:5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出现本指引第八条“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况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

  出现本指引第八条“终止公证”的情况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收取的公证费。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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