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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举办第二届揭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宣誓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班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24 10:4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新修订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6月22日至23日,市司法局在揭西举办第二届揭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宣誓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王少鸿同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建雄同志,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炳育同志等出席活动,经过法定程序选任的第二届揭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70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等参加活动。本届人民监督员选任过程中,市司法局积极吸纳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实、法律素养好、责任意识强,又热心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同时综合考虑性别、年龄、区域分布、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报名方式、行业类别、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拔尖专家或法律实务工作者等多种因素,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特,选任了一支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的人民监督员队伍。

       宣誓颁证仪式活动共六项议程,分别由李炳育同志宣读第二届揭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决定;举行人民监督员宣誓仪式,由在场领导担任监誓人,揭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葛志坚同志担任领誓人;由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代表王玲娜同志作代表发言;向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王少鸿同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建雄同志分别作讲话。

       初任培训班邀请了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林旭光同志和广东涵正律师事务所主任林秀梅同志为新任人民监督员授课,课程内容丰富、脉络清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启发意义,为人民监督员上了精彩的职业技能提升课,也让大家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初心和使命有了更深刻、更全面、更系统的认识。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外部监督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重要理念的具体实践。通过这次培训,人民监督员系统地理解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快速地掌握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技巧和方法,严格按照监督工作程序和标准实施监督,牢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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