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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林楚明副厅长到我市调研指导工作强调要充分发挥好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19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8月12日-13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楚明带领调研组到我市就贯彻落实司法部唐一军部长到广东调研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基层经费保障落实等情况开展工作调研。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少鸿,局相关业务分管副局长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林楚明听取了市司法局工作汇报,就新时代司法所职能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经费保障落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交流,并深入到普宁市池尾司法所开展实地调研。

  

   林楚明对市司法局今年以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讲政治,切实筑牢忠诚可靠、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要绷紧讲政治这根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把第一议题落实好,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要强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唐一军部长到广东调研讲话精神,按照司法部、省厅的工作部署,创新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法律服务方式,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事业;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作用,履行好指导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能,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履行《社区矫正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法定职责,承担刑罚执行相关任务,努力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水平。三是要打基础,努力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要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加快设立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要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基础工作和衔接,严紧压实属地责任,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基层经费保障落实,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及时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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