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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广东省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揭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eyang.gd.cn)和本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jyamr)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行政执法。  

  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本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职能的法律依据。  

  (四)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具体包括办事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方式、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表格下载等。  

  (五)办事查询。  

   主要包括:企业基本登记信息查询,企业登记业务办理状态查询,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公告查询。  

  (六)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有关新闻及工作动态。  

  (七)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八)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  

  (九)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发布的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统计信息,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  

  本局相关事权、财务、热点问题、执法监督和党务工作等属本局和系统内部公开事项,不对外向社会公开。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编制了《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局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揭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eyang.gd.cn)或本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jyamr)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jieyang.gov.cn/jyamr)。  

  本局还将采取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局在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受理窗口(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有明确时限或已经变更的信息以外,一般网上存留时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的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申请到达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本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663036/choice)。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等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得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处理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     邮政编码:52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63-8291512        传真:0663-8291514。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     邮政编码:52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63-8291512        传真:0663-8291514。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机关党委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0663- 8291216              

  邮政编码:522000   

  办公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09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姓     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      


营业执照


通信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      


        所   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所需的政府信息

文件名称


文号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提供政府信息的指定方式(单选)

纸质   电子邮件

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单选)

邮寄      网上获取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1、公民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

附件2 流程图(1)_副本.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