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551698740K/2023-00096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发布机构: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4-23
名称: 关于我市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费率调整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我市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费率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6  浏览次数:-

揭阳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由于粤办函〔2022〕40号、41号文件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将于2023年4月30日到期,现对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公示如下:

  1、根据《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8号),失业保险费率按1%征收,即用人单位费率0.8%,个人费率0.2%。

  2、根据工伤保险阶段降费政策,从今年5月1日起我省恢复执行正常的费率标准,不再下调20%,我局现已完成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具体执行费率详见附件)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30日。如对征收费率存在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咨询。

  联系电话:0663-8214187      

  附件:工伤保险费率(202305-202306)

揭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1.附件:工伤费率(202305-20230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