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审计局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3月29日至5月20日,对我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送达审计。6月28日,市审计局形成审计报告(揭审行报〔2019〕21号),作出评价意见如下:市民宗局2018年初财政批复预算支出245.39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343.64万元,决算指出343.64万元,会计核算支出352.8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度基本能按财政部门要求编列部门预算、决算,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个别无预算支出和超预算支出;决算草案数据与会计数据不一致,且差异较大;变相从零余额账户划拨资金至单位基本户;多报市内交通补助费和超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多付装饰材料税款;以签领方式支付调研费,没有以实际支出单据作为报销凭证;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未建立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极不规范;审核不到位,有关业务资料不完整;购入物品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和挂你等问题。针对我据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作出《揭阳市审计局关于市直有关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决定》(揭审行决〔2019〕10号),提出整改要求。
根据市审计局的要求,为切实整改,规范我局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个别无预算支出和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市民宗局“商品服务支出”年初预算60.07万元,实际支出89.55万元,超预算支出29.48万元。其中:年初无预算支出科目2个,涉及金额0.33万元;超预算支出科目5个,超预算支出38.75万元。
2.整改措施。并入统战部后,要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超预算安排支出。预算在执行中原则上不用调整。
(二)决算草案数据与会计数据明细不一致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市民宗局2018年度会计核算收入3476066.81元,决算收入3551408.5元,年度决算收入比会计核算收入少93155.79元,差异科目3个,涉及金额737979.42元。会计核算支出合计3528090.45元,决算支出3436423.86元,决算支出总数与会计核算支出总数少91666.59元,差异明显科目21个,涉及金额1568868.95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当年追加经费未列入核算,养老保险支出根据财政对数放进项目支出,而会计核算实际应计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
2.整改措施。因民宗局并入统战部,今后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以真实会计数据为基础,保证决策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
(三)变相从零余额账户划拨资金至单位基本户,涉及金额51647.73元。
1.存在问题。2018年12月11#凭证,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5单74821.03元,12月12#凭证,将上述现金分5单存入单位基本户,已转付单位负担机关养老保险费23173.30元,结存51647.73元。
2.整改措施。今后应严格按照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
(四)多报市内交通补助费和超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误餐费)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市民宗局2018年1月、2月和11月有关人员到全市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4宗,没有明确出差具体日期对应具体出差地,给予在常驻地的报销市内交通补助费和超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共报销市内交通补助费2720元,超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误餐费)2440元,以上共多报5160元,不符合《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2.整改措施。一是将多报差旅费5160元上交市委统战部作为现金收入(因市民宗局已并入市委统战部,现已不是独立法人单位,没有单独执行会计核算)。二是对未抽查的差旅补贴进行自查。三是今后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补贴发放行为。
(五)多付装饰材料税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市民宗局2018年3月26#凭证,支付揭阳空港区扬新贸易有限公司装饰材料款17181.45元,其中税率按17%计249645元,实际开具《广东省增值税发票》票面税率39%,多计税点14%,多计付2055.90元。
2.整改措施。一是多支付的税款在整改期内即使收回并上交财政专户;二是加强入账票据的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及支出使用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六)以签领方式支付调研费,没有以实际支出单据作为报销凭证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市民宗局2018年6月19#凭证,支付运动员11人照相及办理居住证费320元;12月31#凭证,支付调研课题费用2000元。上述二项使用签领方式支付费用2320元,没有以实际支出单据作为报销凭据。不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十二条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
2.整改措施。并入统战部后,按照《中共揭阳市委统战部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加强入账支出单据真实性审核工作,支出款项应以实际支出的原始凭证为报销依据,不得“以领代报”。同时以会计核算实际支出数作为决算基础,加强财政决算管理,真实反映年度收支情况。
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市民宗局2018年现金支出233480.35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901909.11元的25.89%,抽查5单17955元。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六条和《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的规定。
2.整改措施。并入统战部后,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减少现金支付结算业务,进一步规范单位现金结算管理行为。
(二)未建立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审计发现,既有加油卡充值直接入账支出,也有临时加油报销支出,且充值卡支出没有每次加油明细支出情况。不符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的规定。
2.整改措施。并入统战部后,今后将按照《中共揭阳市委统战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三)会计核算极不规范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审计发现,日常会计记账将同一项内容使用银行支付和现金支付分开在不同凭证号核算,既没连续记,又没作备注,造成记账凭证所附资料不能清晰反映支出内容,如4月27#凭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转账付还公务卡公车加油费1870元,后附银行转账单据,实际支出单据在31#凭证,因而31#凭证现金支出总额与所附单据不符。同时会计科目使用不当,该项支出中将出差“住宿费”870元错误记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
2.整改措施。因并入统战部,原市民宗局有关财务会计人员需加强会计基础规范的培训和学习,促进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如实、正确、完整反映财务会计信息。
(四)审核不到位,有关业务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市民宗局未建立出差审批制度,对于会计凭证所附原始单据审核不到位,有关业务资料不完整,经抽查35单,涉及金额60944元。如在差旅报销单中,出差报销未附相关文件,未能明确出差日期对应出差地点,出现证明人为出差人;有关租车未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对聘请武术教练未签订协议予以明确服务内容、双方权利和责任等要素。不符合《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
2.整改措施。因民宗局并入统战部,今后将按照《中共揭阳市委统战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凭证和原始单据的审核,确保支出单据合法合规。
(五)购入物品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市民宗局2018年3月22#凭证,购买家具文件柜1只和办公桌1只1870元,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
2.整改措施。在今年民宗局账务并入统战部后,进行固定资产补充登记入账,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核算入账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小组,由李丽梅同志任组长,林蟠凯同志任副组长,朱静波、李莹、黄丹青、郑立稳同志为成员。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和督促。各项整改工作的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整改落实小组要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对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财务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财务有关制度,把好各项经费开支的预算、审核、审批关;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减少现金支付业务,进一步规范现金结算管理行为。会计人员要严格准确按照收支经济分类科目核算,真实反映各项经费开支;要严格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
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