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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550000X/2017-0003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17-10-17
名称: 揭阳市佛教协会召开第四届常务理事会 第七次会议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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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佛教协会召开第四届常务理事会 第七次会议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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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上午,揭阳市佛教协会召开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扩大会议,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参加会议的有市佛协四届常务理事和各寺庵的负责人,会议由副会长兼秘书长释耀勇法师主持。

    学习会开始前由妙相法师宣读广东省佛教协会反邪教倡议书。副会长耀勇法师、传性法师分别谈了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心得体会:一是新《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为佛教中国化奠定了基础,为今后佛教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维护国家稳定、规范宗教信仰活动起重大作用。二是新《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了新台阶。三是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最大限度的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常务副会长耀瑜法师就如何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提了两点要求:一是各位常务理事和各寺庵的负责人会后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深刻领会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主旨,全面把握《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则要求,为我市宗教界树立贯彻落实新《宗教事务条例》的好榜样。二是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财务和资产管理,以及人员管理做出了规范,尤其是宗教资产的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程度,宗教界要高度重视。今年来市佛协在市民宗局的部署下,着力引导各寺庵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参加财务管理规范化培训班,希望各寺庵的负责人对财务工作要引起重视,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完善寺院财务制度,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方创旭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并为参会人员讲课。出席会议的还有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科负责人和市民宗局宗教科负责人。(供稿:宗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