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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550000X/2015-00012 分类: 通告
发布机构: 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15-03-31
名称: 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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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5-05-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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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三)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五)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六)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