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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0070263421/2021-00079 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发布机构: 揭阳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4-26
名称: 揭市教〔2021〕98号 (基教 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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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教〔2021〕98号 (基教 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宋基会字〔2021〕7号)要求,现将我市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榕城区4名,揭东区7名,揭西县5名,惠来县6名,普宁市17名,揭阳空港经济区2名,揭阳第一中学2名,揭阳第二中学1名,揭阳第一中学榕江新城学校1名。

  二、工作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等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办法》(可在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网“http://www.gdsclf.org”下载)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普通高中二年级学生中做好报名、评选、推荐工作。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推荐,请勿超额上报(同一所学校不超过2人)。

  三、材料报送

  1.被推荐人需提交《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表》1份,表中公示时间要填写清楚;“典型事例与综合表现”一栏应由学校填写,要用事例表述,要充分体现推荐学生的主要优点和突出表现,避免空话、套话;学校及教育部门意见栏应签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认真填写《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学校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务必准确详细填写。奖学金将直接汇入学校账户,由学校发放给获奖学生)和《2019年第十一届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反馈表》。

  以上材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收集、审核后,于6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申请表只需纸质版)发送至邮箱:jysjjk@163.com,联系人:陈洁萍,联系电话:8724404。

  附件:《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宋基会字〔2021〕7号)

  揭阳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