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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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广东省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七方面共23项内容抓好贯彻落实,支持全市中小企业发展。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要完善各级领导同志定点挂钩服务基层和企业机制,开展常态化暖企服务。
各地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附件1
实施意见分工表
[责任单位列出市有关部门,按部门序列排名,根据职责分别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照落实有关工作。]
序号 |
制度措施 |
责任单位 |
一、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 |
(一)健全中小企业法规政策体系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二)坚持公平竞争制度 |
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三)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 |
二、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 |
(四)健全精准有效的财政支持制度 |
市财政局 |
(五)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税费政策落实机制 |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三、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 |
(六)构建中小企业融资对接平台体系 |
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揭阳中心支行 |
(七)健全多层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
人民银行揭阳中心支行、揭阳银保监分局 |
(八)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
(九)优化政银企合作机制 |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揭阳中心支行、揭阳银保监分局 |
(十)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揭阳中心支行 |
四、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制度 |
(十一)完善创业创新扶持制度 |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十二)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
(十三)完善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机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
(十四)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制度 |
市科技局 |
五、完善和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
(十五)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十六)优化完善涉企服务平台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十七)健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机制 |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
六、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 |
(十八)构建保护中小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制度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
(十九)健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
(二十)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
七、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领导制度 |
(二十一)建立健全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二十二)构建政企沟通协商机制 |
市政协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 |
(二十三)完善中小企业决策保障工作机制 |
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