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揭东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支持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复函》(粤经信珠西函[2017]36号)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6〕342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工〔2016〕362号),现组织开展2017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扶持方向及标准
本次申报共涉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10个专题,分别为鼓励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研发机构提高研发费用、对重大科研成果予以奖励、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进行补贴、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一事一议”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对引进或新建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实行事后奖补、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包括事后奖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3种扶持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各专题扶持方式、条件及标准详见附件4。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附件1.1-10);
(二)项目申请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2);
(三)项目立项文件(备案或核准,仅要求建设项目类提供);
(四)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
(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凭证复印件(包括合同、发票、财政票据等);
(六)符合贴息范围的借款合同及利息单等凭证(仅要求申请“贴息方式支持”项目提供);
(七)环保部门、国土部门、规划部门等出具的项目批复文件或证书(仅要求“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提供,若有缺项请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研发机构研发费用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专项报告)(仅申请鼓励科研机构提高研发费用专题提供);
(九)研发机构、企业重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仅申请对重大科研成果予以奖励专题提供);
(十)申报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完整提交相关复印件),如有申报2014、2015年度项目的,需提供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十一)2016年度缴纳税款证明(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复印件,但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及金额(包括国税和地税相关复印件)(仅申请“鼓励科研机构提高研发费用专题”和“对引进或新建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实行事后奖补专题”提供),如有申报2014、2015年度项目的,需提供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十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承诺书;
(十三)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各专题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下表:
珠西装备资金各专题需要提供材料表
序号 |
申报专题 |
申报材料 | ||||||||
申报表 |
工商营业执照 |
申请报告 |
承诺书 |
财务报表 |
固定资产投资凭证 |
贷款利息凭证 |
项目批复文件 |
其他必要的材料 | ||
1 |
鼓励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研发机构提高研发费用 |
附件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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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发机构研发费用证明材料; 3.年度缴纳税款证明。 |
2 |
对重大科研成果予以奖励 |
附件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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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
3 |
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进行补贴 |
附件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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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及发票 |
4 |
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 |
附件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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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事一议”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 |
附件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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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引进或新建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实行事后奖补 |
附件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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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缴纳税款证明 |
7 |
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股权投资类) |
附件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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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贷款贴息类) |
附件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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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事后奖补类) |
附件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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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附件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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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由于特殊原因,项目暂时无法提供有关材料的,请提供补充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已经已享受财政补助的,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
(二)请揭东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按照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装订成册)及电子版于在6月5日(星期一)前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与园区科)。
(三)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申报项目单位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在相关表格及材料加盖公章(附件材料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及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后,送揭东区经信、财政部门核实。揭东区经信、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出具审核意见文件并报送我局。
附件:1.揭府函【2017】97号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要求将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纳入珠江
西岸先进装备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范畴的函
2.粤经信珠西函【2017】36号广东省经济和信
息化委关于支持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享
受珠江西岸先进装备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复函
3.各专题项目申请表(附表1-10)
4.申请报告材料编写要求
5.项目申请承诺书
6.各专题扶持标准
7.工作母机类装备制造业行业列表
8.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财政政策
文件汇总(请登录揭阳市经信局网站下载查看)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揭阳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7日
(联系人:黄涌基,手机:13509030117,传真:8501373邮箱:jxjxgyk@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