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机器人开发创新推广应用专题)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7号)精神,省安排我市201万元用于工业机器人开发创新推广应用事后奖补。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方向1:对广东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骨干企业销售机器人给予事后奖补,鼓励机器人制造企业生产的机器人优惠30%销售给本省企业,由财政对优惠的30%予以事后奖补,并对销售业绩好的企业再按销售额10%予以事后奖励。项目单位从已认定的广东省工业机器人骨干企业中选取。
方向2:支持我省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应用广东省自主品牌机器人,按照机器人购置额的10%予以事后奖补。其中,对于“方向1”中已由销售方优惠销售并获得财政补助的机器人设备不再予以补贴。
二、申报条件要求
(一)项目单位在揭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项目实施地在揭阳市境内。
(二)项目单位有良好社会信誉,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单位销售或购置的机器人设备属于工业自动化中使用的、固定式或移动式、具有三轴及三轴以上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自动控制操作机以及工厂用AGV运输车。
(四)机器人设备的销售或购置时间要求:
方向1:项目单位机器人设备的销售时间应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项目设备合同对应的发票凭证时间),并且未享受过省财政补贴;
方向2:项目单位机器人设备的购置时间应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项目设备合同对应的发票凭证时间),并且未享受过省财政补贴。
(五)项目单位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六)对于“方向1”,各地须严格审核企业优惠销售的真实性、符合性等;对于“方向2”,各地须严格审核企业购置机器人的真实性、符合性等,尤其注意同一设备不要与“方向1”重复支持。
(七)项目组织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封面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工业机器人开发创新推广应用专题)项目申请资料”,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专题方向、联系人及电话、申报日期;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1);
(三)项目申请报告(仅限方向2申报企业提供,见附件1-2);
(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如项目涉及立项(备案或核准)、国土、规划、环评、安全生产等,需提供相关落实手续文件;
(六)机器人设备销售或购置情况明细:
方向1:提供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项目设备合同对应的发票凭证时间)期间机器人销售情况清单(见附件2)及相关合同、发票和收款凭证复印件,设备及其铭牌照片(提供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原件备查);
方向2:提供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项目设备合同对应的发票凭证时间)期间机器人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设备全景照片及设备铭牌照片(提供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原件备查),并填报机器人设备购置明细表(见附件3);
(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八)2016年度缴交税款证明;
(九)项目单位对申请报告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并加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
四、报送要求
按企业属地原则,项目申报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由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联合行文连同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一份)于2017年11月15日前上报市经信局、财政局,市直企业直接报送。
附件:
1-1.工业机器人开发创新推广应用事后奖补项目申请表;
1-2.工业机器人开发创新推广应用事后奖补项目申请报告;
2.机器人销售情况清单;
3.机器人设备购置明细表;
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7号)
(可在市经信网:http://www.jieyang.net/下载)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揭阳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8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吴旭彬,电话:8768230,电子邮件:jyjmj88@163.com;市财政局联系人:林维,电话:823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