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有关申报基本条件请按照粤经信创新函〔2017〕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试点示范的企业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智能制造
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见粤经信创新函〔2017〕26号附件1)和《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粤经信创新函〔2017〕26号附件2),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粤经信创新函〔2017〕26号附件3),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送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企业直接报送。
(二)本着自愿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审查、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见粤经信创新函〔2017〕26号附件4)。
三、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17 年3 月28日前将企业申报书(一式四份,含电子版)以及汇总表连同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市经信局技术科,市直企业直接报送。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26号)
(可在市经信http://www.jieyang.net/下载)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3月20日
(联系人:技术科、吴旭彬,联系电话:876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