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jieyang.gov.cn/jyhbj
各有关县(市、区)环保局(环安局):
现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环〔2015〕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协助指导辖区内参评企业于2016年1月8日前完成环境信用评价自评工作,并对企业自评情况出具意见(即填写附表),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16年1月8日前上报市环保局。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涛,8212156;传真:8215176;电子邮箱:jy12369@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