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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牧原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南径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2-24 18:5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普宁市牧原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南径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莲花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768741

传   真:0663-87685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普宁市牧原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南径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变更)

普宁市牧原牲畜屠宰有限公司

普宁市南径镇圩脚村

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变更项目拟对生猪屠宰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生产线由原环评1条半自动化生猪屠宰线升级改造为1条全自动化生猪屠宰线,并配套3条半自动化生猪屠宰线作为设备维护、检修等意外情况时维持生产的备用生产线。项目变更后生猪屠宰量保持不变,年屠宰仍为生猪15.5万头。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9万元。

1、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气浮+厌氧+缺氧+好氧+二氧化氯接触消毒)后排入普宁市南径镇污水处理厂,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的三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屠宰加工)三级标准与普宁市南径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排入普宁市南径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项目待宰圈、屠宰间、无害化处理间设置成密闭式,在车间顶部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到的恶臭气体采用引风机引至“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增设管道收集气体引至“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且污水处理站各个池体均加盖密闭。

3、噪声方面,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罩,安装减振垫、消声器,封闭车间电晕方式进行致昏屠宰,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均设置全封闭车间,控制卸猪时间在白天,厂区外侧种植绿化带,经建筑物阻挡及绿化带的减缓作用,可有效减少猪叫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4、项目固废方面,粪便、胃肠溶物、猪毛等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公司综合利用;病死猪、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及检疫肉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制作环保砖。检验废弃物和过期试剂、废药品委托危废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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