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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阳市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3-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环保局(环安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环保部令第31号)要求,现将《揭阳市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及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管相关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加强巡查监管。各地要按重点污染源监管规定,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二、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按《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环保部令第31号)、《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等要求,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并督促企业做好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及监督性监测由市环保局负责,其他有关信息公开等由各地负责。

三、其他事项。本年度如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调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一并纳入市控重点排污单位管理范畴。

 

附件:2017年揭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xls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3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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