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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行政职权委托授权书》的通知
揭市环〔2019〕116号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5-20 09:5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揭阳空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环境保护局、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印发〈揭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揭机构改革办〔20186号),20191月,我市组建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揭委办发〔201937号)和《关于优化完善我市生态环境监管保护体制的实施意见》(揭机构改革办〔201913号),现决定终止原揭阳市环境保护局2014515日分别与揭阳空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揭阳市蓝城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签订的《行政职权委托授权书》,2015519日分别与揭阳空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揭阳市蓝城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签订的《行政职权委托授权书》,201647日分别与揭阳市蓝城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环境保护局、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环境保护局签订的《行政职权委托授权书》,2017518日分别与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揭阳空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签订的《行政职权委托授权书》。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5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揭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揭阳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管委会、

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管委会,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揭阳市司法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5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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