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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00702630XG/2021-00507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布机构: 揭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11-23
名称: 揭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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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23  浏览次数:-

  致公党揭阳支部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市区学生驾驶机动车治理力度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摩电也成为学生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由于部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家长和学校监管不力,对学生违规驾驶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足等,导致学生无牌无证驾驶、随意超员、追逐竞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给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严重危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一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开会部署摩电整治工作,制订《揭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日常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学生驾驶机动车的治理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摩电死伤交通事故。主要措施如下:

  (一)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

  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为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

  传效果,营造良好教育宣传氛围,一是加强校内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成立“少年交警队”,同时,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三进”工作(进学校、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向中小学生普及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无证驾驶机动车,让学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强化学生的“不能为”意识。二是落实学生家长的日常监管责任,通过学校召开交通安全专题家长会,发放《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文明交通倡议书》等系列资料,组织学校、家长签订《学校(园)交通安全责任书》,引导家长正确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的驾驶人接送学生;督促家长骑行摩电接送学生时,要严格遵守“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家长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以及对未成年人驾驶摩电行为的安全监护意识。三是加强普及社会群众安全意识,顺应新时代发展趋势,积极开展新媒体宣传“大矩阵”行动,运用“三微一端一抖”多媒体平台,定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和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的氛围,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二)部署专项整治,巩固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结合我市校园安全工作实际,部署《揭阳市公安机关“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交警部门根据工作部署,针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电动车、追逐竞驶、无证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专项行动。加强摩电源头安全管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无牌无证摩电实施断油、断修措施。对于在校学生,公安交警部门一直秉持“严查重教轻罚、教育劝阻、教惩结合”的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学生违规违法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一律通报到家长和学校,责令家长和学校加强监管,并由家长和学校领回教育。对同一所学校一学期内出现学生违规违法骑行5人次以上行为或因学生违规违法骑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学校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下一步,要加强对学校单位公职人员摩电违规违法行为的督查通报,规范学校人员的驾驶行为,发挥公职人员带头示范作用,强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摩电安全管理,践行文明交通新风尚。

  (三)加大护学措施,深化秩序管理

  针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与教育部门积极沟通联系,深入了解排查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推进“警家校”护安护畅模式,认真落实维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有关措施,对校园周边学生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严查严管严控,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井然,努力消除一切交通安全隐患,为广大学生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揭阳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