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公安机关以办理户政业务为纽带,进一步加深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措施,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护苗”办:助力解决“黑户”问题
3月16日上午,来自普宁市大坝镇白坑村的伍女士怀着万分感激的心情来到大坝派出所,将一面“心系群众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衷心感谢民警帮助解决困扰其多年的孩子“黑户”问题。
原来,揭阳市公安局“护苗”办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普宁市女孩小伍现已满12周岁,但仍没户口,经了解,小伍因父母离异,后一直和母亲生活,因手续不齐一直未能申办到户口,现已临读初中,仍在为户口一事烦恼。
为践行“护苗”行动精神,帮助小伍解决没户口的问题,揭阳市公安局“护苗”办迅速协调普宁市公安局“护苗”办和大坝派出所,落实专人向小伍母亲了解详细情况,同时报告业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1月5日,小伍终于落户成功。
户籍大队:关爱老人 送证上门
3月15日,一名92岁高龄的老人来到普宁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户籍窗口,反映其户口本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的问题。窗口接待民警见老人年事已高,迅速为老人提供座位并让其坐下,同时安抚其情绪,倾听其诉求。
老人自述其名叫罗某谨,2011年重新办理身份证后名字变更为罗某隆。民警仔细倾听老人反映的问题后便查看其提供的证件及电脑记录,经过查阅相关档案,老人原名罗某谨,2005年4月申请更名为罗某隆,由于老人更名后未重新打印户口本,2011年重新办理身份证后便出现身份证与户口本名字不一致的问题。
为落实省厅《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户政业务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让老人享有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3月16日上午,普宁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大队为老人重新打印户口本并安排两位户籍民警送证上门。民警找罗某隆老人的家后,将打印好的新户口本亲手送到老人手中,并向其解释身份证与原户口本名字不一致的原因。民警送证上门、贴心服务的行为让老人感动至深,老人大加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