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5月31日至6月6日),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有效警情2057宗,其中抢劫10宗、抢夺21宗、盗窃153宗、交通事故454宗、火灾事故10宗、其他956宗等。
典型案件:普宁警方抓获一涉嫌抢劫犯罪嫌疑人
阶段来,为深入推进“3+2”专项行动,普宁市公安局池尾派出所切实加强工作,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对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特别是始终保持对“两抢一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6月2日,该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池尾街道新寮村抓获涉嫌抢劫犯罪嫌疑人邱某松(男,37岁,池尾街道人),缴获作案工具“灰勺”1把,赃物银色小塑料盒以及红色小钱包各1个。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邱某松对6月2日抢劫事主邱某银色小塑料盒以及红色小钱包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邱某松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被盗抢后无财物损失也应报警
警方在保持对盗抢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防范盗抢,无论被盗、抢、骗、敲诈数额有或无,多或少,都应及时报案。
警方还提醒,日常生活,自觉走人行道,使犯罪分子无从下手或难以逃脱;携包行走时,应将包朝向人行道里侧,手机或贵重饰品挂在胸前,尽量不要外露;骑自行车时,不要将包放在车架上或购物篮内;夜深时,女性最好不要单独行走;不要携带巨额资金或贵重物品招摇过市,应尽量乘坐出租车至目的地,并记下车牌号码;外出时,应锁好门窗,还要搞好邻里关系,相互照应;遇人敲门时,要看清后才开门;发现无牌、假牌、无证、假证的摩托车及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