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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骗5万余元 警方火速追回钱款
来源:揭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1-04-02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市民如果接到自称警方的电话要求添加QQ号配合调查,一定要小心,有可能是诈骗分子设计的陷阱,普宁市就有一市民因此被骗。所幸,普宁警方接到受害者报警后快速行动,成功帮其追回5万余元。

  案情: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近日,来自普宁市梅林镇的市民蔡女士专门制作了“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普宁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和梅林派出所,感谢民警千里追踪,远赴浙江省温州市,成功为其追回5万多元被骗资金。

  原来,2月底,蔡女士接到一通自称来自某市公安局的电话,对方称蔡女士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要求其配合调查。按照对方指示的步骤,蔡女士添加了4个QQ号,并开通手机屏幕共享配合调查。几天后,蔡女士被对方转走7笔资金共计5万多元,这些钱都是蔡女士与丈夫辛苦打工的血汗钱。发现被骗后,蔡女士马上拨打110报警。

  接报后,梅林派出所立即联合普宁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开展侦查,迅速掌握到浙江省温州市一银行柜台有人提取5万多元涉诈资金的线索。为及时追赃止损,民警驱车前往温州侦查案件。经查,诈骗团伙骗取诈骗资金后将5万多元赃款向一企业购买一批货物,企业负责人在不知该资金是涉诈赃款的情况下收取资金,获悉该资金为涉诈赃款后便立即停止发货,并向公安机关退还了5万多元。梅林派出所成功追回涉诈赃款并按程序归还受害人,缓解了受害人的经济压力。

  提醒:遭遇“电话办案”要核实情况

  警方表示,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诈骗是比较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具体犯罪形式为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拨打受害者电话,以受害者涉嫌经济案件为由,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要求其将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或者添加社交账号按其指示操作等方式配合调查,进而骗取钱财。

  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网页等形式办案,同时,广大市民也要注意,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接到此类电话不必慌张,要拨打110向警方进一步核实,同时记住“三不”原则,即不向任何陌生银行账号进行汇款,不接听骗子转接的电话号码,不听信骗子骗取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的各种理由。一旦遇到和发现电信网络诈骗,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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