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物价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3月12日)
(2014年3月12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下称《条例》)以及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揭府办[2008]86号)的要求而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及成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情况,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附表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 电子版可在“揭阳市价格信息网”(http://www.gdjywj.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揭阳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揭阳市机关办公大院2号楼10楼,邮编:522031,电话:0663-8768928 8768958,电子邮 箱:jywj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及成效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深入推进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及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举措。
(一)成立组织机构,发挥领导作用。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在全局有效实施,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本科室、单位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
(二)完善制度和规范服务。为有效提高本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服务和依申请公开服务,制定了《揭阳市物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揭阳市物价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为促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依时、准确,制定了《揭阳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为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保证本机关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安全、保密,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制定了《揭阳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制度》。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为了方便公众通过“一站式”窗口申请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工作,制作了《揭阳市物价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有效地提高了公众依申请政府信息的办理速度。
(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多项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如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等公共媒体公布信息;在本机关办公址显眼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公布有关政府信息。市物价局坚持“集中受理,网上审批,限时办结,高效服务”的运行机制,不断创新服务载体,优化事项流程,规范办理程序,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
(五)加强基础性工作。为顺利稳步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资完善了本机关的电脑硬件设备和网站软件升级工作。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制定了《揭阳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每年对本机关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向社会征求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同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邀请市信息产业局专家对本机关各业务科室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了全体信息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1月以来,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业务类信息70条,占73%;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26条,占27%。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1月以来,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业务类信息70条,占73%;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26条,占27%。
1、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
(1)价格行政审批公开。
①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②对保留的审批(含核准、审验,下同)事项,严格规定审批内容,明确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
③通过新闻媒体和印制价格管理目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取消的和保留的审批事项。
④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审批事项的网上及电话查询系统,便于当事人及时地了解审批进度、结果等。
⑤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制定对审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标准,避免出现人为的压件、延误审批时限。
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有关制度。规定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责任、义务。
⑦建立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对违法违规的审批行为,及时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价格行政执法公开。
①价格违法案件的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在办公地点通过公示板公布举报受理程序和处理时限。
(1)价格行政审批公开。
①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②对保留的审批(含核准、审验,下同)事项,严格规定审批内容,明确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
③通过新闻媒体和印制价格管理目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取消的和保留的审批事项。
④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审批事项的网上及电话查询系统,便于当事人及时地了解审批进度、结果等。
⑤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制定对审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标准,避免出现人为的压件、延误审批时限。
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有关制度。规定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责任、义务。
⑦建立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对违法违规的审批行为,及时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价格行政执法公开。
①价格违法案件的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在办公地点通过公示板公布举报受理程序和处理时限。
②价格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在办公地点公布受理条件、时限、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复议程序等。
③价格执法违法案件举报受理,向社会公布举报地点和通讯地址。
2、对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每年通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全局公开。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通过财务报表和召开相关会议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总支成员和全局干部公开。
③价格执法违法案件举报受理,向社会公布举报地点和通讯地址。
2、对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每年通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全局公开。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通过财务报表和召开相关会议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总支成员和全局干部公开。
(3)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4)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
(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6)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全局干部职工对财务、用人等监督。
(二)公开形式
通过“揭阳市价格信息网”以及印制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和监督投诉渠道等。其中,各科室的职责,通过公示栏公布;对列入《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项目实行听证;对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的事先告知,按办案程序规定予以公开;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材料和发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对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价格认证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及业务范围、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收费标准,在网上和办公地点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3年,本机关没有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
(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6)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全局干部职工对财务、用人等监督。
(二)公开形式
通过“揭阳市价格信息网”以及印制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和监督投诉渠道等。其中,各科室的职责,通过公示栏公布;对列入《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项目实行听证;对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的事先告知,按办案程序规定予以公开;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材料和发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对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价格认证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及业务范围、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收费标准,在网上和办公地点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3年,本机关没有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度内,全市共有295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12人次,占4.1%;电话咨询278人次,占94.2%;网上咨询3人次,占1%;来信咨询2人次,占0.7%,答复率100%。五、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3年度内,本机关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人,兼职人员4人。(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本机关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信息公共查阅、网站维护、升级和硬件更新等费用1.4万元,均为设施建设支出。(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度内,本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深化。目前,由于认识上、理解上的原因,致使具体行政行为与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平衡、不同步的地方。如:制度落实不到位,与要求仍有距离;群众对乱收费问题反映仍然强烈,有待进一步解决;对信息公开工作政策要求吃不透。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市物价局将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纠正偏差,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制,公开社会服务承诺,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提高工作效率。要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切切实实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物价工作队伍。下一步,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2013年度内,全市共有295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12人次,占4.1%;电话咨询278人次,占94.2%;网上咨询3人次,占1%;来信咨询2人次,占0.7%,答复率100%。五、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3年度内,本机关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人,兼职人员4人。(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本机关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信息公共查阅、网站维护、升级和硬件更新等费用1.4万元,均为设施建设支出。(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度内,本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深化。目前,由于认识上、理解上的原因,致使具体行政行为与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平衡、不同步的地方。如:制度落实不到位,与要求仍有距离;群众对乱收费问题反映仍然强烈,有待进一步解决;对信息公开工作政策要求吃不透。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市物价局将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纠正偏差,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制,公开社会服务承诺,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提高工作效率。要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切切实实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物价工作队伍。下一步,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各类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并继续强化政府价格信息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国家、省的重大价格政策公开、及时送交价格异动信息情况,提供政府决策依据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八、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核心,以完善和健全配套制度为主要手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工作目标。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核心,以完善和健全配套制度为主要手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行政透明度。一是重点推进网上行政审批、调定价项目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二是加大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加大专业性强及公众高度关注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价费标准等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帮助公众理解政府信息。2、扩大宣传,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功能。一是丰富网站内容,加强网站可阅览性和服务性。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扩展网站功能,加强实用性。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九、附表1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96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96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10).其它原因
|
条
|
0
|
* 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咨询总人数
|
|
295
|
来信咨询数
|
人次
|
2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2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78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3
|
(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五)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4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