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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揭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揭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结构

  主要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方面信息。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方面信息。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

  (五)办事指南。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数据等方面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要公开本部门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人事信息、规划计划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揭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jycz)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揭阳市财政局(地址: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东侧市财政局二楼办公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揭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辅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上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揭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点击进入“揭阳市财政局”中进行申请。登录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663021/choice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揭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东侧

  邮政编码:522031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239272 传真:821535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1、揭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揭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附件1


揭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姓     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     


营业执照


通信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        箱


        所   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所需的政府信息

文件名称


文号


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

提供政府信息的指定方式(单选)

□纸质   □电子邮件

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单选)

邮寄      网上获取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1、公民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

揭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附件2:揭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_20191230105345.jpg